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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会  员

        第一条  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隶属沈阳晨辉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凡加入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的成员,即为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会员。会员分为会员、VIP会员。重视自身健康、愿意经常参加俱乐部活动者,即可成为会员;自愿一次性购买晨辉VIP健康服务规定项目者,即为VIP会员。所有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会员,必须遵守此章程。
        第二条  所有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会员均拥有《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会员卡》,此卡具有表明会员身份和享受服务的功能。
        第三条  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会员卡分为:会员卡和VIP会员卡。随着我们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司将不断开设新的项目,为会员提供更多的服务。不同会员卡享受的服务以《会员卡服务手册》所列的服务项目为准。
        第四条  会员卡有效期为一年,请在会员卡到期前及时办理续卡手续。

第二章  入会方法

        第一条  入会申请。欲成为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会员者,首先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条  资格审核。提交申请后,由会员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三条  交纳会费。接到通知后,一次性交纳会费,并填写《会员信息表》,同时提交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或军官证)复印件两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第四条  财务确认。会费到帐由财务部确认,然后通知会员部,正式承认会员身份,开通会员服务。
        第五条  领发会员卡。正式成为会员后,由会员部寄发或会员直接领取会员卡,同时办理进一步的相关手续。
        第六条  会员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会员信息表》,并对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享有的权利:

        第一条  会员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对某些涉及隐私的内容,会员可要求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对其保密。
        第二条  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在未经会员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把会员的资料向第三方泄密,若因持卡者原因泄密导致个人资料泄露,由会员承担责任,与本俱乐部无关。
        以下情况除外:
        (1)会员授权俱乐部透露这些信息。
        (2)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三条  会员享有俱乐部承诺的各种服务的权利。

        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一条  会员应遵守有关章程,尊重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会员应维护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的形象、声誉和利益。
        第三条  会员须按章程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第四条  会员在享受服务前,有提前预约的义务,以便会员部及时协调,使您更好的享受服务。
        第五条  会员个人信息变更,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俱乐部。
        第六条  会员须如实告知本人的健康资料,以便提供恰当、准确的个性化服务。
        第七条  会员卡遗失,应及时通知会员部,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

第四章  会费标准

        会员会费为:98元人民币/年;  VIP会员会费为:5680元人民币/年。

第五章  违章处理

        第一条  对拖欠的各项应缴费用,在一个月内未还清的拖欠者,视作自动放弃会员资格。同时按拖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会员所拖欠的款项。
        第二条  对不遵守、不执行本卡章程者;连续三次预约后未能按时赴约者;将本卡转借他人使用者;损害俱乐部声誉和利益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程度,俱乐部有对会员给予警告、暂停服务、取消持卡资格及追究直接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权利。
        第三条  需要服务时不出示会员卡者,不能享受会员相应的服务。
        第四条  如有遗失和损坏本卡,在正式挂失和申请补办之前,不享有会员的权利。

第六章  会员的退会

        第一条  会员如对我们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会员部申请退会。
        第二条  服务期在三个月内申请退会,按一定的比例退还会费;服务期超过三个月申请退会,不再退还会费。

第七章  会员资格取消及失效

        第一条  私自将卡转让他人,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条  拖欠应缴的费用,并超过偿还期一个月者,则取消会员资格。从超过偿还期第一天起不再享受任何服务。
        第三条  会员过世,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条  严重损害了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的名誉和利益的会员,俱乐部有权取消会员资格。

第八章 纠纷处理

        第一条  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会员与第三方之间的任何纠纷和事故,以及对会员造成的损失,本俱乐部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纠纷,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裁决。

第九章  会员投诉

        会员如果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可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俱乐部进行投诉。电话:024-23324133 传真:024-23324533  E-mail:club@chjkgw.com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由晨辉健康会员俱乐部制定,并保留进一步修改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俱乐部总部设于沈阳市,其它省、市和地区设立分部需向总部申请。 
        总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2号博龙大厦303 
        邮编:110005
        E-mail: club@chjkgw.com
        咨询电话:024-23324133    传真024-2332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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